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表彰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区在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院荣获“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西藏明确的重大奋斗目标。长期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扣监管和产业需求,扎实开展检验检测、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切实守牢群众用药安全底线,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彰显地方检验机构使命担当,为高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这份荣誉,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我院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既是鼓励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下一步,我院将珍惜这份荣誉,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持续发挥先进集体示范引领作用。坚守药品安全底线,坚持以标准建设为主线,守正创新,提升综合能力,紧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实干笃行,奋力护航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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