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食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样管理工作;负责对食品技术文件、检验检测标准及方法等业务技术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查新、受控、管理和发放等;
2.负责食品各类检验检测业务的受理工作。负责食品检验合同的拟定和评审工作,包括分包、检验合同拟定和评审及分包方的能力和资质的初审工作;负责与相关客户的联系和沟通;负责按程序组织复验工作;
3.负责食品样品的收发、标识及留样管理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打印、校对、审签、发送、归档、检验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的确认和审定工作;负责食品注册标准复核、质量标准、技术复核意见的审核;负责食品检验检测收费的核算并开具收费通知单;
4.负责食品的国抽、省(自治区)抽管理及网上数据整理和上报工作,组织落实抽验任务;负责提供国家、自治区抽查检验的食品质量情况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分析报告;负责组织食品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总结、检验检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写工作;
5.负责食品科研工作的归口管理;承担食品有关技术服务的组织(研究检测方法)、协调和管理工作;
6.负责地(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食品检验检测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本室档案的整理及保存;
8.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版权所有
电话:0891-6824669(咨询网站相关问题)0891-6836663(咨询业务相关问题) 邮编:850000